日期:2025-07-11 14:51:28
日期:2025-07-11 14:51:28
“下单确认收货来找我,本金佣金一起拿!”美好的承诺、虚幻的收益、惨痛的损失,是网店店主柳某填不满的刷单“无底洞”,是“刷客”们追悔莫及的“一呼百应”……近日,奉贤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某网店店主柳某提起公诉。
下单1万佣金60
2024年10月29日,初到上海的严红(化名)与朋友饭后散步,看到某兼职群里一条招工消息,“急招!扫码进群可得返现!”她进群后得知群主为网店店主,只要到网店下单刷销量,可得0.6%的佣金,即刷1万元订单能赚60元。
佣金这么多,比炒股都划算!严红想着工作可以慢慢找,这个兼职能先赚点饭钱。她大着胆子拍下了3.9万元的家具订单,将订单信息发给群主,对方承诺只要她按时确认收货就能回款。3天后,严红等人按约确认收货后联系群主,却没有回应。此时,群里也有其他人在催单,群主发了一张有200多万元被支付平台冻结的截图,货款一定会返还,希望大家耐心等等。
考虑到金额较大,严红决定到平台申请退款,却被提示该店铺因违规操作,状态异常,货款被冻结无法退回。
几天后,面对群内的催款,群主发了自己的身份证,承诺自己不会“消失”,甚至还加码了佣金,表示如未能及时返现,则每“延误”一天就多返50到100元。然而,说好的退款没有等到,群主不再回复微信,手机也直接关机。严红等人惊觉被骗,于2024年11月24日报警。
积累“刷客”资源自立门户
民警发现,被骗的“刷客”不只严红这样的新手,还有很多此前赚过佣金、再次刷单的老客也被骗了。公安机关锁定了嫌疑人柳某,12月16日,柳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。
2013年,来沪务工的柳某开设了2家主营家具的网店,未开设实体工厂,如有订单则委托别人代加工发货,从中赚取差价。起初营收尚可,2024年开始店铺生意一落千丈,他上网“取经”后开始为网店“刷单”。销量提升后店铺排名显著上升,真正的订单也随之而来。因为回款快且佣金给的多,柳某逐渐积累了一批“刷客”资源,2024年5月起,柳某索性“自立门户”,组建多个刷单群,专为自己的2家网店服务。
“刚开始刷单,收入有增加,后来刷单成本上升,佣金也多,入不敷出,贴钱也补不上窟窿。”随着群里“刷手”增多,网店收益不足以填补佣金,这个重金运营的模式逐渐无法运转,他通过向亲友借款、申请小额贷款等,勉强维持佣金返现。7月份,因为贷款、材料费、工厂加工费等压力,柳某开始挪用“刷客”的订单本金用于店铺支出,拆东墙补西墙。
到了10月,他外债累累,已完全没有回款能力,更是无心经营网店生意。为了拖住“刷客”,不让大家报警,柳某用软件伪造平台冻结资金的截图,以此延长返款周期。严红等“新手”入群时,返利群已名不副实,柳某不仅不再支付佣金,连本金也不再退还,“新刷客”们的本金早已成为其主要收入来源,直至案发。
经查,2024年4月至11月期间,犯罪嫌疑人柳某为牟取非法利益,利用其开设的2家网络店铺,以刷单返还本金并额外返现0.6%佣金的名义,组建微信群,招募大量“刷手”在其店铺下单。同年7月起,柳某在明知资金链断裂、已无履行返现返佣能力的情况下,依然持续招募“刷客”并承诺返款,以此维系刷单模式,骗取大量钱财并用于个人消费。经审计,涉及60余名被害人,涉案金额200余万元,柳某共获利50万余元。
2025年3月21日,该案移送至奉贤区检察院审查起诉。该院审查认为,犯罪嫌疑人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,骗取他人钱款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触犯刑法,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6月17日,该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。
刷单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,也侵害了诚信卖家的利益,扰乱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。根据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规定,违规刷单的商家可能被处以最高200万元罚款、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,情节严重的,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本案中的柳某为牟取不法利益,从最初的违规刷单、资金链断裂入不敷出到后续实施诈骗,其“促销塌房”的过程警醒广大经营者,为提高销量重金刷单是饮鸩止渴,不利于店铺的健康长远发展。
同时,检察官再次提醒广大求职者,面对高额佣金、躺赢赚钱等“天赐良机”,一定要提高警惕,以免误人误己,得不偿失。
永利阁配资,配资排名第一,乐盈配资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